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

沪(松)征地补告〔2022〕第93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依据《征收土地预公告》(沪松预征地告〔2022〕第91号)及拟征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现状,松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项目名称:松江区石湖荡镇SJS50002单元20-01号动迁安置房地块

一、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:

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兴村民小组,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南村民小组,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金祥村民小组,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闸东村民小组 (村组队);拟征收农用地 33193.4 平方米、建设用地 2705.6 平方米、未利用地 5745.8 平方米,合计拟征地面积 41644.8 平方米。

二、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
土地补偿费标准,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标准 110.4 元/平方米,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支付方式为 转账 

三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

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 转账 

青苗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(2020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0号)执行,标准为粮棉地4.5元/平方米,蔬菜地7.8元/平方米,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,支付方式为 转账 

四、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(单位:平方米,元)

序号

拟征地村组

拟征地面积

土地补偿费

青苗补偿

地上附着物补偿

非居住房屋(非共同举办企业)

其他

小计

1

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南村民小组

2003.1

221142.24

5773.95

0

0

0

226916.19

2

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兴村民小组

13177.7

1454818.08

33530.85

0

0

0

1488348.93

3

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金祥村民小组

659.9

72852.96

2617.2

0

0

0

75470.16

4

松江区石湖荡镇金胜村闸东村民小组

25804.1

2848772.64

98659.8

0

0

0

2947432.44

5

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南村民小组

0

0

0

21668

0

0

21668

6

石湖荡镇金胜村长兴村民小组

0

0

0

337781

0

0

337781

7

石湖荡镇金胜村金祥村民小组

0

0

0

0

0

0

0

8

石湖荡镇金胜村闸东村民小组

0

0

0

350890

0

0

350890

合计

41644.8

4597585.92

140581.8

710339

0

0

5448506.72

五、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(共同举办企业)补偿的,详见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》。

六、《征收土地预公告》公布后,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,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。

七、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,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即 2022  11  26 日前提出书面意见,送达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作无意见。

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,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,松江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。

八、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在征求意见后,经 松江区 人民政府确认后,由松江区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组织实施后续工作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人:杨春欢 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

联系电话:37735994 监督电话:37735966
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

2022  10  27